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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严格落实货物运单 筑牢道路货物运输安全防线

认真贯彻《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严格落实货物运单 筑牢道路货物运输安全防线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颁布实施,为规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为、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淄博市作为化工产业和道路运输业较为集中的城市,危险货物运输量大、风险点多,认真贯彻《办法》各项要求、严格落实货物运单制度,对于提升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认识到位,充分把握《办法》的核心要义。《办法》围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全链条、各环节,明确了托运人、承运人、装卸管理部门等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强调了货物运单在运输组织中的基础性作用。货物运单不仅是运输合同关系的凭证,更是记录危险货物名称、类别、数量、危险特性、应急处置措施等关键信息的重要载体,是连接托运、承运、监管各环节的信息纽带。严格落实货物运单制度,能够有效解决危险货物运输中信息不对称、责任不清晰、溯源不畅通等突出问题,为全流程安全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落实到位,严格规范货物运单管理。淄博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将货物运单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督促托运企业如实、准确、完整填写运单信息,不得隐瞒危险货物的危险特性,不得将危险货物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督促承运企业严格核对运单信息与实际货物的一致性,对不符合运单要求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不予承运。积极推动运单电子化、信息化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运单信息的实时上传、动态跟踪和全程可溯,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

责任到位,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将货物运单管理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淄博市通过开展专题培训、政策宣讲、以案释法等方式,帮助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准确理解《办法》规定,熟悉运单填写、审核、留存等操作规范,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鼓励企业建立健全运单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一车一单、一单到底,确保运单信息与运输过程真实对应,切实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协同到位,凝聚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办法》的贯彻落实涉及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需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协同监管的工作机制。淄博市强化部门联动,在源头充装、路面通行、目的地卸载等关键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制作、携带货物运单,或者运单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形成有效震慑。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的良好氛围。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淄博市将以贯彻实施《办法》为契机,持续深化货物运单制度落实,不断夯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基础,推动道路货物运输行业安全、规范、有序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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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1-03 01: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