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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督查结果通报 问题、整改与长效监管

本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督查结果通报 问题、整改与长效监管

本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联合应急管理、公安交管等部门,对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开展了专项安全督查。本次督查旨在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要求及后续监管措施通报如下。

一、督查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覆盖全市28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资质与培训、动态监控平台运行、应急预案演练及货物托运查验等环节。督查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67项,下发整改通知书15份,责令3家企业限期停业整顿。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例会、隐患排查记录流于形式,台账不健全。

(二)车辆技术管理存在漏洞。抽查发现12辆危货运输车辆未按期进行二级维护,5辆罐式车辆紧急切断装置失效,个别车辆非法改装或未安装符合要求的卫星定位装置。

(三)从业人员管理不严。部分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证逾期未审验,安全培训教育课时不足,应急处置知识掌握不牢;个别企业未对新人职人员进行岗前安全考核。

(四)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3家企业监控平台无人值守或报警信息未及时处理,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查处率偏低。

(五)应急管理薄弱。多数企业应急预案未根据实际运输货种更新,未定期组织实战演练,应急物资配备不足。

(六)货物托运环节把关不严。个别企业未严格查验托运人资质及货物清单,存在匿报、谎报危险货物类别风险。

三、整改要求与处置措施

(一)立行立改,闭环管理。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逐企建立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停业整顿企业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营。

(二)强化车辆动态监控。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修复卫星定位装置,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监控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即时预警、及时处理。

(三)严把从业人员准入关。组织全员安全再教育,清退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押运员,并将培训考核记录纳入日常检查内容。

(四)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督促企业修订应急预案并备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应急演练,配齐防泄漏、灭火等应急装备。

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一)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企业安全信用评价结果,对高风险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连续违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名单。

(二)推进科技兴安。加快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实现车辆动态监控、电子运单与执法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提升精准执法能力。

(三)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建立交通、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对危险货物托运、装载、运输全链条实施闭环管理。

(四)强化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和从业人员对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形成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本市将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检查,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罚,坚决守住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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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1-03 08:53:34